一件代发的商业模式,其所存在的主要风险之中,有产品的质量风险,有泄露消费者信息的风险,有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有不正当竞争的风险,还有可能构成那所谓“二次销售”的走私风险等等 。
行业竞争激烈,合规难度高,主体里有不小一部分是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他们承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互联网法律评论》今日得到作者授权同意,转发这篇文章,为跨境电商经营者和监管者提供合规防范方面的建议。
滴普·西平(Drop Shipping)所指的 “一件代发” 这概念,源自网店兴起,在零售商跟批发商或者制造商的交互里边产生,消费者于零售商那儿下单,零售商省去进货环节,经由批发商或者制造商直接发给消费者进而降低交易成本,于一件代发模式里,零售商担当类似 “中介” 的身份 。
伴随着跨境电商行业兴起,一件代发模式被引入跨境电商行业里,从而形成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商业模式。依据一件代发概念,以及业界针对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从零售商和批发商不同角度存在不同解释,在此予以简单说明:
从海外仓方面来看,海外仓身为批发商,注重以那件有着代发性质的发货人身份,去为相关订单的有序履行提供支持,不管代发时货品有着怎样的数量,哪怕仅仅只有一件,海外仓也会将其代发出去。
(2)从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角度出发,这里所说的卖家角度即零售商,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又被称作“无货源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后文要是没有明确的说明,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所指的就是卖家角度的无货源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行为,它涉及到商品跨境Drop Shipping这样的操作。
笔者会起始于跨境电商一项代发的商业运营模式展开剖析,从借助法律角度去分析会存在什么样的法律方面风险。
01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商业模式及分析
在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里,卖家会从那些已协商的供应商处,或者从那些未经协商的供应商处,挑选出自己想要拿去售卖的产品,然后把这些产品放入自己的店铺内来展示销售,或者放入自己搭建的电商平台内来展示销售。先是消费者冲着卖家店铺下单,接着卖家朝着供应商去进行采购,随后卖家借助系统操作把信息传递给供应商,之后供应商把货物发给货代,货代负责打包,还往货物上贴上国际物流面单,再之后货代将货物发送给要么是货代要么可能是国际物流公司所担任角色的国际物流公司,国际物流公司发往目的国去清关,清关结束后目的国快递物流公司把商品递送到消费者手中。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进出口,主要是在9610这种跨境电商零售直邮进出口的模式之下,以B2C的交易模式来开展的,跨境电商一件代发通过不同方式进行进出口时,其主要区别在于消费者所在地不同,跨境一件代发卖家所在地也不同另外供应商所在地同样存在差异,:
1.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进口
国内消费者向跨境一件代发卖家下单,跨境一件代发进口主要是如此,卖家向境外供应商采购,之后,供应商经由国际物流送至消费者手上,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进口主要存在着以下两种模式。
(1)国内跨境一件代发卖家进口流程
自行搭建电商平台,或者借助已有的电商平台去建立店铺。存在于境内的这种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在淘宝等平台挂售从境外供应商选取的商品,当消费者向卖家下单后,卖家向供应商采购,供应商经国际物流把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在这种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里,跨境交易实际发生于一件代发卖家与供应商之间,而且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大多未与海关联网,并通过有资质的跨境供应商的境内代理公司或国际物流公司向海关传输三单数据句号。

淘宝上有部分店铺采取上述流程,比如进口保健品,还有较为稀有的商品,保健品通过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进口,能够享受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优惠政策,只需收9.1%的综合税;假若采取一般贸易进口,那么要收13%的增值税;倘若采取个人行邮进口的方式,依据海关对保健品行邮税的规定,同样要收13%的行邮税。
(2)国外跨境一件代发卖家进口流程
大多数是以规模较大的那种跨境电商平台作为主要依托对象,这类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卖家身处境外,卖家会跟供应商达成相关协议,把供应商所拥有产品进行挂售,在消费者朝着卖家下单以后,卖家会告知供应商发货,供应商借助国际物流把商品送往消费者手中并且会定期和卖家结算货款。以此种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而言,跨境交易是在消费者和一件代发卖家之间产生的,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把订单以及支付单“推单”给供应商,经由具备资质的跨境供应商的境内代理公司或者国际物流公司给海关传输三单数据。

若有消费者,从作为知名国外跨境电商平台的亚马逊平台内一件代发卖家那里购买商品,那么这种进口方式就会是依照上述流程啦。
2.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出口
情况是这样的,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出口,主要存在这样的流程,即境外消费者,向境内跨境一件代发卖家处下单,这里说的卖家像是那在国外搭建的电商平台,之后卖家向国内供应商作采购行为,然后呢,由供应商借助国际物流,把货物送至境外消费者处 。

大约在2020年的时候,网络上好似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教学视频,所教授的便是怎样实行上述流程。大概而言呢,是在于让卖家把境内电商平台上某些店铺的如手机壳之类等商品,挂到亚马逊上于境外开展售卖出口的行为,以此赚取其中差价。
跨境电商,其中一件代发模式,有着其独特的商业逻辑,02所涉及的便是此模式的商业逻辑 ,还有该模式的优点 ,其中包括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商业逻辑 。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是一种跨国新零售模式,它诞生时间不长,借助信息差与互联网技术。它没改变零售本质,通过消费者到卖家,再到供应商,最后回到消费者的模式创新,以及跨境电商技术、ERP等信息技术,实现了跨境供需更紧密对接,达成了对资源的优化配置。
2. 对于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的主要优势
(1)门槛低上手简单
打算从事跨境电商,且经营一件代发的卖家,仅需借助电商平台,通过一键开店的操作,再从供应商那里选取商品,放置到自有的电商平台上,如此便能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了,并且无需向海关注册登记。
(2)资金成本低
开店所需缴纳的必要费用仅仅存在电商小礼品一件代发平台,代发货将库存成本予以省却,新手卖家能够把更多资金投放至广告营销以及日常经营等层面,起步更为迅速。而且由于不需要库存,卖家能够随时对自身产品销售的策略做调整,用以应对市场需求。
(3)时间投入少
仅需借助所在的或者自行搭建的电商平台来接单,而无需自己去考量打包发货之类的流程,对于卖家而言这能节省时间,并且时间安排上较为自由,适合当作副业 。
因有着上述优点,加之具备完善的电商平台体系,还有一件代发的模式,此模式准许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在不需要投入过多资金成本的状况下创业,并且在不需要投入过多时间成本的情形下创业,同时无需囤货,这种模式赋予了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更强的规避风险的能力,以及更快针对市场进而调节转换销售策略的反应能力。所以,越来越多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加入到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行业当中。
3. 对于较大型企业的主要优势
相对大型企业而言,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资金并不充足,且没有充分的时间精力用以处理各项事件然而笔者觉得,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对于大型企业来说,同样有着无法被替代的作用:
(1)提高效率
对于大型企业而言,B2B传统贸易模式下大批量商品的出口,存在着一定的资金压力,并且还有因滞销而被销毁的损失风险,其仓储方面同样如此。然而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能让供需实现匹配匹配,在减少风险的状况下,还提高了企业资金流转的速度以此提高企业效率,进而推动企业发展 。
(2)提高知名度
电商平台一键开店的规则,是为了吸引更多售卖者,进而扩充自身从事经营活动的范围、大小等。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政策,让更多缺少资金以及时间条件的企业和个人能够开店,增大了电商平台的规模,使电商平台的产品选择变得丰富多样,还提升了电商平台的知晓程度。这,也是大型电商平台越发看重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并且推出便利跨境一件代发的规则的缘由之一。
(3)有利于跨境电商平台实现资源整合、拓宽渠道
依据“木桶理论”,跨境电商平台的优势在于渠道以及资源整合能力,历经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模式,其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能力,同各供应商的产品制造优势相融合,还为其供给销售渠道,达成供需精准对接,进而谋求互利双赢。
综上所述,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有着提升企业运营效率的功效,具备提高知名度的作用,还拥有企业发展里极为关键的信息资源整合能力,为企业迈向更广阔发展空间,步入世界舞台给予了渠道以及支撑力。所以,像1688平台为全球一件代发卖家供给货源,该平台事实上存有数十万供应商所提供的数百万种产品,是当前国内乃至国际最大的支持跨境一件代发的跨境电商平台。
03,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这方面存在法律风险,其中一种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那种风险 。
(1)产品质量风险
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以及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还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且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但是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商业模式之下,卖家自始至终与商品都不存在实际接触,所以很难保证其从供应商处采购的产品的质量。另外,鉴于消费者在这种商业模式当中并不知晓供应商的存在,而且供应商仅仅承担发货的责任,所以不存在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按照合同相对性之原则呈现出的状况,消费者借由网购这种方式,与卖家构建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之关系,身为销售者角色的卖家,不管是自行进行仓储发货,还是借助第三方实施一件代发,这均不会对双方所达成的买卖合同自身的性质造成影响。所以,卖家需要去担负一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当产品质量涌现出问题,甚至致使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害,乃至生命健康权遭受损害之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以及第五十二条【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卖家作为直面责任的那一方,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泄露消费者信息风险
对于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而言,其主体数量相较于一般跨境电商要更多,所以存在着更大的信息泄露风险,因为在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里,当卖家把订单支付单数据传送给供应商时,必然需要提供像消费者电话、地址等之类的个人信息,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卖家得告知消费者其个人信息的去向以及用途,不然卖家就有可能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并且要依照本法第六十六条与六十七条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承担着信息网络买卖双方的义务,所以有对消费者信息予以保护的义务,不管是卖家环节致使消费者信息泄露,还是供应商环节造成消费者信息泄露,卖家都要采取补救措施,并且承担侵权责任。
2.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从事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卖家容易把流行且热销的拿过来售卖,并且这种卖家类型多是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这类主体常常会忽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而其中藏匿着较大的关于知识产权的侵权风险。
(1)商标权侵权风险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种类繁多,主要涵盖把店铺名称注册成与商标权人的商标一致或近似,或者将网站域名注册成与商标权人的商标一致或近似,又或者售卖标有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以及销售仿冒产品等行为。。在实践当中,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常常有可能因为店铺起名为“xx旗舰店”,或者由于卖家在商品销售的进程里与商品未曾接触,从而不知供应商发的货是假货,如此一来进而导致侵犯了品牌方的商标权。
(2)专利侵权风险
在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内,专利侵权主要呈现这样的情况,即没经授权就假冒,还销售专利权人的产品;要是供应商以及卖家所售商品没获得专利权权利人授权,卖家就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承担相应的专利侵权责任。
(3)境外版权或境内著作权及其从权利侵权风险
在实践里,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版权或者著作权侵权风险,主要聚焦于未经版权所有人许可就擅自使用权利人的图片、宣传语等情况,部分卖家在挑选供应商处的商品之后,直接搬用供应商的图片以及宣传语等,这有可能会构成版权或者著作权侵权的风险。
有这样一个案例,时间是2021年5月,主体A在某电商平台这个地方开设了一家服装店,在店内展示并且销售了一款印有某图案的上衣,而这个图案恰巧是B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一件美术作品。于是呢,B公司就把A这个主体以侵害作品发行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了法院,提出要求A立刻停止侵权行为,还要销毁侵权产品的库存,并且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维权合理开支,这两项合计起来是15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侵权产品实际上是在一件代发模式之下,A在其他商家那里下单,然后直接邮寄给客户的,A这个主体其实并不知道该产品会存在侵权的情况。判决书下达,最终的结果为,被告A在经济损失以及合理开支等方面给出一定赔偿,数额为5万,给予对象是原告B公司,并且是连带赔偿,另外,原告B公司的其他相关诉讼请求被予以驳回。在这个具体案例当中,一件代发著作权以及它的从权利所存在的侵权风险得以体现 。
3.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不正当竞争风险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卖家呀,常常有这么些情况,直接挑那些热销产品,没经过授权就直接用供应商那儿的商品图片,还有商品介绍,以及直接用“xx旗舰店”来宣传自己卖的商品。这种行为呢,不仅有可能侵犯商标的权利,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还可能会被认定成那种严重抄袭为网页混淆行为的情况,或者是符合搜索关键词混淆等规定要求的市场混淆行为呢。
4. 通过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进口的走私风险

那些涉及货物进出口贸易的行业,自然而然会存在潜在的会导致走私犯罪的那种风险。就国内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的进口流程而言呀,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有可能会构成那种被称作“二次销售”的走私风险呢。在国内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进口流程里头,多数是借助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也就是9610模式来进口从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该优惠政策以及所规定的进口商品属于个人自用,其目的是为了促进消费并且让消费者能够享用优惠,然而在这个模式当中,消费者与那跨境电商企业(供应商)之间多了个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在此情况下电商小礼品一件代发平台,税收政策的优惠有可能被卖家享用,而并非消费者。模式当中,商品物流是由供应商直接到达消费者的,然而资金流却是从消费者出发,先给卖家进行中转,之后才能到达供应商,这种情况有可能会被认定成是供应商先卖给卖家,然后卖家再卖给消费者的B2B2C模式,进而有可能涉嫌构成“二次销售”。

对于国外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的进口流程,依据跨境电商零售直邮进口的优惠政策来看,这属于合理节税。但实际上,在跨境电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另一方,即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消费者并非直接向供应商支付款项,而是预先支付给境外的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之后卖家通过定期结付货款或者即时支付给供应商,从而促使供应商发货。先是海关清关过程中,需要内容保持一致的三单,接着卖家随后把订单,以及由支付公司制作出的呈现相同形式的支付单,进行“推单”操作给供应商,也就是把订单和支付单制作成与物流单相互匹配的样子。如此一来,尽管支付单数据是真实的而且三单达成了一致,然而却已然不是消费者最初的支付单了。如处于这种情形下,传输这般支付单,兴许违反了海关针对跨境电商零售直邮进口的规定,而在没办法传输真实“三单”的状况下,商品进口或许难以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相关政策,只能依照“货物税”或“行邮税”标准计核应缴税款。并且因跨境电商优惠税率与“货物税”或“行邮税”税率之间的差额而少缴的税款,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走私的偷漏税款。
04 给出的,是给跨境电商一件代发企业的合规方面的建议,其中一条是关于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建议 。
(1)跨境电商一件代发产品质量合规建议
从事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卖家,在选品之际,要尽到对产品质量进行审慎检查的责任,于把商品放进店铺售卖之前,需充分展开调研,这调研不限于对产品自身质量标准的考量,不限于售前风险提示方面的探究,不限于供应商物流通关等各方面检验制度的审视,并且还要挑选信誉良好且评价较高的商户,还能够借助其店铺公示信息去查询有无违约的先例,还得选择从自己熟悉知晓的商品赛道切入,以此做足从事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事前准备工作,而且在开展商品销售之后,应配备完善的售后服务、纠纷解决等相关机制!从事经营活动期间,一直将消费者权益当首要考量所在 ,必须禁绝碰到热门新品,不做调研就盲目跟风直接拿去销售的行径 ,这可是跨境电商一件代發于产品质量方面得以合规的最为重要之处 。要是第三方供货商所发出的商品存有问题 ,那么在给消费者作了赔偿之后 ,能够依据法律条文向供应商行使追偿的权利 。
(2)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消费者信息保护的合规建议
按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若在卖家或供应商环节致使信息泄露 ,卖家需担侵犯消费者权益及个人信息安全责任 。所以卖家要事先同供应商就相关事项做约定 ,确立信息泄露时双方责任分配事宜 ,并在交易进程中班对供应商尽起监督的义务 ,最大程度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 。
2.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知识产权合规建议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在选品销售前,要对供应商做调研,要跟其协商,要知晓其销售的商品是不是正品,其有没有取得商品知识产权人的授权,并且能不能使用其商品图片等相关事项 。采购之际,卖家务必要尽可能去签订严谨周密的采购合同,采购完成之后,要留存好相应的流水单据,用来防备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此一来,在产生纠纷之时,就能提供产品的合法来源,从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还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条来行使合法来源抗辩权。然而需要留意,依据【(2019)最高法知民终25号】这般的情况里,最高人民法院表明,合法来源抗辩仅仅是免除赔偿责任的那种抗辩,并非不侵权的抗辩;销售者的合法来源抗辩要是成立了,既不会改变销售侵权产品这个行为的侵权性质,也不会免除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责任,依然得承担权利人为获取停止侵害救济所付出的合理开支。所以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还得对自己的目标国市场展开充分的了解调查,去制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的相关计划跟措施。
3.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不正当竞争风险防范与合规建议
针对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需防范不正当竞争方面存在的风险,从根本上来说,在于卖家竞争行为要契合诚实信用与遵循商业道德,不能蓄意把自身与其他知名商标弄混而出现“搭便车”的情形。卖家在选品阶段能凭借自己对产品的调查以及实际使用经验,如实、确凿地描述所售卖的产品。总归而言,卖家宣传时要秉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宣传内容得与商品或服务真实事实相符,且要为自身宣传承担责任 。
4. 有关走私的合规建议
为防范涉及“二次销售”的走私风险,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首要之事是充分知晓“二次销售”的判定,再据此构建跨境电商一件代发“二次销售”的合规举措,比如在一件代发进程中不获取商品所有权。其次,要坚持物流从B端到C端,对订单进行力所能及的检查,留意同一购买人、同一支付账户、同一收货地址、同一收件电话在短时间内反复大量订购,以及盗用他人身份进行订购等非正常交易行为并及时上报,尽可能确认销售对象是购买后自用的消费者,而不是会进行二次销售的商家。第三,应向海关申报真实完整的商品实际交易价格。
当前,一方面,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卖家要依据2018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以及海关总署2018年194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规定,监督供应商委托邮政企业、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代为传输交易并支付信息;另一方面,要确保其传输的数据具备真实性,贸易具有真实性,且贸易实质依旧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主观不存在恶意,未给国家税收造成实际损失,以此来防范“推单”带来的合规风险。依据理论以及司法实践里的达成的共识,走私犯罪构建要件需求必须以存在税款损失作为前提下才能成立,这种情形,如果依照规则和程序向海关电子口岸发送报关申报信息,申报者没有虚假申报任何重要信息,不会造成税款的流失,那么进而可以在不小的程度上降低被认定为走私的风险 。
针对海关监管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给出的建议之一是,提到有关防范“二次销售”的相关内容 。
强化对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行为的监管,明确判定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和“二次销售”之间的区别,或是明确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在何种情形下会被认定为“二次销售”。同相关跨境电商企业、国际物流公司、支付公司构建起防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虚假交易及二次销售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大对短时间内同一购买人、同一支付账户、同一收货地址、同一收件电话反复大量订购,以及盗用他人身份进行订购这类非正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力度,采取相应举措加以控制。
2. 关于“推单”问题
对有关“推单”的判定标准加以完善,来确定“罪与非罪”的范围。笔者觉得,“推单”源于真实的数据订单,哪怕在形式方面有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情况,然而倘若在“推单”过程当中没有出现诸如低报价格、伪报品名这类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的行为,便不应该认定为走私行为。
根据2018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规定,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进出境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能够接受相关电商企业、支付企业的委托,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
那规定是,在直购进口模式当中,邮政企业能够作为一种情况,进出境快件运营人又是另一种情况,它们可以接受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的委托,这是一方面接受范围,或者接受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二者的委托,其处于在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之下,然后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等电子信息,此规定来自海关总署2018年194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这两条规定,给部分未与海关联网的电商平台的“推单”行为,提供了合法依据。由此可见,仅仅是为促进交易,出于非恶意偷漏税目的的“推单”,非罪认定正逐步放宽,这也顺应了国家推动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期望,。海关目前可以对现有的监管体制,展开更深入的改革升级,要与物流、支付企业构建更紧密的联系,还要增强对订单真实性的审查能力,以及对虚假信息的判断能力。
在这样的监管情形之下,使得那种“推单”的操作模式,在不会完全脱离海关监管以后,便能够逐步去承认引流具备的合法性,进而让“推单”朝向合法化方向发展,促使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在规范化状态下蓬勃地发展。
06 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未来展望
处于新生状态的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这个行业如枝芽一般,哪怕是海关,以及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卖家,还有供应商和国际物流等各方一块努力时去共同作用,方才能够一块促使其朝着健康的方向去成长发展,进而给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带来利好。当涉及跨境电商一件代发的海关进出口这方面的监管规定得到完善以后,跨境电商它一件代发如此的行业也将会变得越发规范,并且产出更大的价值收益 。
特别是处于疫情这一环境状况下,日渐增多的诸多群体习惯了采取线上进行消费这种方式,传统以“卖场模式”存在的实体零售业正遭受较大冲击,反倒促使电商得以发展,譬如“网络带货模式”、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等。而且,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这种模式,不但顺应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旨在鼓励创业的政策要求,还能够享受到未来中国助力跨境电商发展所带来的红利。
也如同“4.8 新政”颁布之后,那时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讲道,“此次政策的变动主要是给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的进步营造平稳、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引领电子商务企业去开展公平竞争,激励商业模式进行创新,塑造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内商品与国外商品公平竞争的环境。”。一种商业模式创新,即中国的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在这样的环境里冒出来了,它还是促进国内商品跟国外商品展开公平竞争的关键部分,确实契合国家政策期望,还顺应了时代潮流动态,是这样的情况 。
所以,相信在未来时间不久的时候,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就会踏进快速发展的阶段,与此同时,这样的模式也会变成跨境电商的重要补充途径,以及促使其发展的可靠推动力量。
07 结语
笔者觉得,跨境电商一件代发模式是信息时代搞出来的东西哟,同时呢,它也是经济全球化很有力的一个证明呢,它依靠着互联网技术去把全球的供需关系给连接起来,进而达成供需对接这个事儿,在有效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这方面,在满足消费者需求这个层面呀,以及企业达成盈利这一点上,它都是一种能达成环境、消费者、企业共赢局面的、有着十足蓬勃生机动能的商业模式呢。可是呢,跨境电商一件代发它把跨境电商产业和一件代发模式这二者的风险给结合到一块儿啦,而且啊,对于中国来讲,它依旧算是一种刚出现不久的商业模式哟,自然而然地就存在好多法律方面的监管漏洞、“灰色地带”这类问题呢。除此以外,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这个行业竞争极为激烈,合规的时候难度相当高,并且该行业主体之内存在着不小比例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经营者,这些主体承受风险的能力比较弱。笔者持有这样的观点,企业以及个人应当谨慎去从事跨境电商一件代发行业,不可以仅仅看到其优点却不留意防范风险,要做好从事之前的准备工作,比如去了解有关法律、建立合规体系等等,要是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去咨询专业人士意见。
以上内容均来自网络搜集,如有侵权联系客服删除
登录















